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基礎法學導論
Introduction to Fundamental Research of Law 
開課學期
111-2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顏厥安 
課號
LAW1054 
課程識別碼
A01 1112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3,4(10:20~12:10) 
上課地點
霖1304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80人
外系人數限制:6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「基礎法學」(法理學、法律史、法社會學…等)本就是「法學」(Rechtswissenschaft, science of law)內在必備的一環,因為任何法律(體系)都不會只有「解釋法律」的「理由」層面,更有推動法律實現,以達成一定目標的「力量」與「效果」層面。如果不「寄生/棲身」於國家權力與社會共識之上,法條、判決或法釋義學,也只是徒託空言。
反思探索法規範的理由、力量與效果之複雜結構,是基礎法學的主要任務。這是一個相當艱辛,但也充滿趣味與挑戰的領域,基礎法學知識更有許多迷人之處,歡迎來做接觸。

相較於以往,本學期將會以更多比較通俗的著作來入手,可以先參考本人去年所寫一系列比較通俗的文章(見下)。更詳盡的閱讀與參考資料會陸續補上。亦請參考「附件」檔案,當中有106~108學年度同樣或相關課程的課程說明與文獻。

上課方式:原則上10:30AM開始講課50-60分鐘;休息10分鐘後,約30分鐘討論。

●《新新聞》_《顏厥安觀點》(網路版)
愛溜冰的終身職訟官,2022/11/23,https://www.storm.mg/article/4624143?kw=顏厥安&pi=0

南瓜也會搞政變—虛位元首真的沒有實權嗎?2022/09/22,https://www.storm.mg/article/4528959?kw=顏厥安&pi=0

露西的「知情同意」與席姆斯醫師的檢視器,2022/07/25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436843

小夥子大案件—墮胎僅是隱私權之爭嗎?2022/06/30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401958

披上法袍的是誰?2022/06/02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360582

以為自己絕對無誤,就是個天大的錯誤,2022/05/11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326158

鳥瞰總統的戰爭與和平,2022/04/05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268722

戰爭與和平的大「災」問,2022/03/21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246732

憲法前言與另外一隻貓,2022/03/08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227914

憲法前言與薛丁格的貓,2022/02/22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204807

十八歲投票權不需要修憲,2022/02/08,https://new7.storm.mg/article/4184029

(受限於版權,上述文章網址可能有鎖碼,我將上傳2-3篇的PDF檔案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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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108學年第2學期,「基礎法學導論」課程的「課程概述」摘要(略微編修),亦請參考:

基礎法學原本是指「各種」各自以不同的人文與社會科學方法研究法律現象的學問,但是是否可能逐漸形成一種具有內在聯繫性的基礎法學呢?在法學院的教學研究當中,僅佔有邊緣地位的基礎法學,是否可能逐漸成為任何法學論述不可少的一個部分呢?本課程對這兩個問題,都抱持肯定的看法。但是即使採取肯定態度,要讓其成為一種現實性,仍然需要許多的努力。

從偏向理論的角度來看,具有內在聯繫性的基礎法學,就是最廣義的法理學或法理論(Jurisprudence or Legal theory in its broadest sense),其任務在於以某種體系架構,來鋪陳探討足以讓我們由批判觀點掌握法律現象的理論概念。基礎法學原本應該構成任何完整法學研究或訓練的一個重要部分(與公法、民法與刑法學並列),可惜在就業化導向的趨勢下,法學已經萎縮成僅以法釋義學為主的學科。但是釋義學的原意Dogmatik,就是教條論的意思,亦即缺少了(學術性)自我批判觀察的向度,往往過分籠統地接受了太多的「前提」,包括實證法的規定以及對於許多政治社會條件想當然爾的觀念。基礎法學則嘗試突破此一侷限。但是必須承認,這是一個相當艱難的學術領域,又不是國家考試的範圍,因此往往讓多數同學望之卻步。本課程嘗試以導論的方式,慢慢引導同學進入此一領域,學習基本概念與方法,並演練如何以基礎法學來分析思考問題與現象。有興趣的同學,可先由顏厥安1998.1 一文開始著手。

此處先提出幾個與「基礎法學」相關的思考:
第一,「基礎法學」,並不是一個與「實證法學」無關或脫離的領域。相反的,兩者密切相關,甚至可以說,所有實證法學的論述裡,都包含著某種「隱而未顯」的基礎法學觀點。

第二,如果實證法學的研究對象是「實證法」(及其原理),基礎法學的研究「起點」,也許可以說是「實證法」的「秩序現象」。不論是當年SARS和平醫院封院或2020年開始的新冠病毒疫情,都正好呈現出「秩序/失序/力求不失序/建立臨時秩序」等的「秩序現象」問題。

因此第三,研究探索基礎法學的「方法」,必然與實證法學的「解釋適用法律」的方法,有相當大的不同。簡要地說,為了要深入探索、理解,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某個「秩序現象」問題,我們必須先「懸置」對於實證法律的解釋適用思考,而嘗試以更為豐富的想像力與理論資源,去把握深藏在秩序現象裡,許多深邃複雜的歷史社會背景,以及纖細幽微的個人體驗,例如在疫病爆發下,一個個人的「恐懼」;或者也可以先參考,我在〈此在是個大海〉這篇文章的「貳、影像與現實世界交錯的混沌世界」當中的陳述。

有學者認為「現代世界」是個「哲學」的時代,因為我們必須援用許多哲學觀念,例如公平、正義、責任、民主等,來討論事情。就法學來說,其實我們也處於一個「基礎法學」的時代,因為「實證法」註定追不上「秩序現象」的浮動變化。只要看看(例如)從2020年一月底開始,短短幾個星期內,Covid疫情還沒有本土爆發,台灣的「秩序現象」已經發生了劇大的改變(迄今尚未完全「回復」),就可以了解在這個高速變異的時代條件下,要成為一個稱職的法律人,也非要擁有基礎法學素養不可。

「基礎法學」是個非常有趣的領域,歡迎前來探索接觸。

 

課程目標
初步掌握基礎法學的意義、範圍、理論體系、概念與方法,並能反思基礎法學與實證法學的關係,彼此交互支援運用。 
課程要求
修課條件: 最好具英文閱讀基礎。
成績考核: 一次期末考試或寫作
其他要求: 積極參與討論

主要進度:
◎概述與序論:基礎法學的意義、範圍與方法
◎方法
◎國家
◎法律與社會
◎價值
◎體制
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2~4小時 
Office Hours
備註: 個別約定 
指定閱讀
請先參考:
1998 《法與實踐理性》,台北:允晨。
1998.1 〈論法哲學的範圍及其主要問題〉,載:顏厥安,《法與實踐理性》:3-29。

 
參考書目
研讀文獻(待補)(可以先參考附件當中,之前三個年度的參考文獻)
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023/02/21  1. 概論
(以下各週主題進度,會視狀況調整) 
第2週
2023/02/28 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,停課 
第3週
2023/03/07  2.方法 
第4週
2023/03/14  3.國家
3.1.國家學導論 
第5週
2023/03/21  3.2.正當性與權威 
第6週
2023/03/28  3.3.官僚體制 
第7週
2023/04/04  放假,停課 
第8週
2023/04/11  4.法律與社會
4.1.社會、市民社會與公民社會 
第9週
2023/04/18  4.2..經濟與市場 
第10週
2023/04/25  5.價值
5.1.自由 
第11週
2023/05/02  5.2.平等 
第12週
2023/05/09  5.3.效率
 
第13週
2023/05/16  6.體制
6.1.家庭 
第14週
2023/05/23  6.2.財產 
第15週
2023/05/30  6.3.刑罰
6.4.其他 
第16週
2023/06/06  期末考週